张家界市移民局行政权力清单 | |||||
(共 4 项) | |||||
序号 | 职权名称 | 类 别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 注 |
1 | 在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者进行实物调查、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者进行实物调查、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中弄虚作假的,由批准该规划大纲、规划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机构责令改正,对有关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市人民政府 (市移民局承办) | |
2 | 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责令退赔,并处侵占、截留、挪用资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2.《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库区或者移民安置区人民政府侵占、截留、滞留、挪用移民资金的,由其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市人民政府 (市移民局承办) | |
3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问题处理 | 其他 行政权力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第五十五条 国家切实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过程中,移民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反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应当对移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妥善解决。移民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移民安置后,移民与移民安置区当地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 市移民局 | |
4 | 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补偿补助专项资金支付 | 其他 行政权力 | 《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二十三条 项目法人和移民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及时支付移民安置补偿、补助费。 | 市移民局 |
编辑:本站编辑